陈律师。你好。离婚后女方行使探视权不征求男方同意,不交流。男
不能起诉,探视权是女方的权利。
您好,您是想起诉吗?想起诉对方什么呢?你们是已经离婚了是吗?离婚协议书中是怎么规定的呢?建议您转一对一咨询
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您好,您当时和对方离婚的协议上对探视的方式、时间是如何约定的?
从法理上看,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如果对方是思念孩子的话建议看在是孩子的母亲的份上让她探望吧。
希望可以帮到您。
您好,请问您们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呢?如果是协议离婚,协议中又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又是怎么判决的呢?一方是具有配合对方行使判决权的义务的,建议您与您前妻协商解决,毕竟她是孩子的母亲,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如果您还有疑虑,你可以转一对一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利益。
您好,请问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当输出关于探视权是怎样约定的?详细情况,建议来电咨询。
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获得小孩抚养的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小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
2. 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 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