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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本人,丹东人,在北京时尚新天地丹东分公司工作两年零七个月,单位无理由辞退,让个人签定自动离职给予补偿

本人,丹东人,在北京时尚新天地丹东分公司工作两年零七个月,单位无理由辞退,让个人签定自动离职给予补偿 现在不签到另一份协议,就不给补偿,是否合理,如果我现在办理失业保险,对补偿是否有影响,现在没有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肖圣伟(辽宁-丹东)
提问时间:2017-07-12 17:2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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