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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孩子的一方没有房子住,会得到对方的补偿吗?

离婚,要孩子的一方没有房子住,会得到对方的补偿吗? 您好,我结婚三年多了,儿子两周岁零两个月了,我跟丈夫居住的房子产权归公公所有,我和丈夫都有稳定收入,他的月收入比我高些,由于我跟公婆之间不和,现在打算离婚,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丈夫起诉离婚的话,孩子判给谁的可能性比较大呢?我还想补充一下,像这种情况我是分不到房产的,那么如果我要孩子的话没有房子住,对方会给我一些补偿吗?孩子会不会判给有房子的一方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让往事随风(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0-04-26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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