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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8年为朋友担保贷款买挖掘机,后朋友无力偿还

我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8年为朋友担保贷款买挖掘机,后朋友无力偿还 我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8年为朋友担保贷款买挖掘机,后朋友无力偿还,法院判决我代还了近5万元,当时用款人答应负责偿还本息,以挖掘机做抵押,可打借条时又拒不承担利息,否则就不给出具欠条,拿到欠条后每年催要无果,后来背着我们把挖掘机卖了。扔然不还欠款,现在欠款人的两个儿子都结婚了又买了楼,而欠款人两口子赋闲在家空无一物拒不还款,两个儿子拒不承认欠款。问,1,我们有没有希望要回钱了。2,是否可以控告欠款人和信贷员合谋诈骗,本案中信贷员是否涉嫌违规,违规贷款信用社起诉贷款人是否有效。3,需要搜集什么证据,据他说欠这些钱公安不够抓,法院不够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90(天津-滨海新区)
提问时间:2017-07-12 15:2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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