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向银行抵押贷款的不动产,是否还可以作为抵押担保,在法院保全对方的财产?
这是可以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您好,可以作为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
如果房主不配合,你只能冻结,但不能办理抵押
可以,在不影响银行抵押权的前提下可以抵押。
不能办理两次抵押登记。
你好!
1、已向银行抵押贷款的不动产,可以作为抵押担保,而且也可再次进行抵押登记。但是抵押担保的总债权不得超过该不动产的价值。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35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如你的二次抵押贷款,仍是向银行贷款,一般银行都是有条件的,具体条件建议咨询银行。譬如中国银行的条件如下: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2)用于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3)房屋是使用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记已办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5)房屋已办理保险,且保险单正本由中国银行执管;
(6)房屋所处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3、如果是向个人借款,只要对方同意就可以。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可以。但是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因为你房子抵押贷款在先,虽然房子被其它债主法院保全,但银行优先偿还,
可以抵押的
你好!
1、已经向银行抵押的不动产,银行不可能贷款与不动产等值的金额,除开抵押贷款额应该还有首付和已经还贷的部份,这部份不属于抵押财产,所有权人是可以进行再次抵押的。法律规定再次抵押不得超过剩余的残值。
2、作为抵押的不动产,在不能清偿债务时,拍卖后优先执行抵押债权。
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3、作为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可以以债务人和担保人为共同被告起诉,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可以不作财产保全,因为其抵押登记已经可以对抗第三人,保全没什么意义。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则需要办理保全。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你好,已经设定抵押的,可以再设定抵押;主要看法院是否能够接受。
你好,可以的
可以操作的,需要与法官进行良好沟通
你好,只要除去贷款后,剩余价值符合要求是可以的。
可以的。
可以的
可以在抵押余下的资产份额内做担保,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法院一般只接受无抵押的房产作为担保财产,作出查封法院同意接受就可以。
你好,可以设定
可以设立抵押权。
你好,已经设定抵押的,可以再设定抵押;主要看法院是否能够接受。
一般是担保公司还可以抵押,法院保全没有限制。
可以与法官沟通,进行抵押。
可以!
不过,用房产做担保,可能面临法院要求你评估房产价值,碰到这样的情况,建议你还不如找个当地法院认可的诉讼保全担保机构。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如果还有疑问,可补充提出,如能帮到您,还望采纳
一般二抵没有占位的情况下可以办理抵押,是否抵押不影响保全
第一个问题,已向银行抵押贷款的不动产,还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金融行业统称为“二抵”;
你第二个问题,在法院保全对方的财产?不太清楚你的意思。
不能,如果以不动产作为保全的担保,不动产上不能有抵押
当然是可以的,前提是你的不动产价值大于抵押数额或抵押贷款方同意。
不可以。
你好,一、在抵押财产剩余价值范围内,可以再次抵押。二、对于已经抵押的不动产,可以申请查封保全。
需要征得法院的同意,每个地区法院掌握不相同,我们地区的法院不准许以已经办理抵押贷款的房产作为担保查封对方财产。
你好,可以视情况作出抵押。
可以,但要评估剩余价值
你好,可以的。
要先跟法院沟通,大部分法院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