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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您于2017年4月27日在(快贷金融)办理借款的逾期款项长期未结清

因您于2017年4月27日在(快贷金融)办理借款的逾期款项长期未结清 因您于2017年4月27日在(快贷金融)办理借款的逾期款项长期未结清,我方正式接到案件,做诉前排查和材料准备工作。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你的欠款拒偿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占有,并属于严重违约行为,已经司法介入,现将情况以短信的形式告知。根据我国《刑法》第193条的相关要件,结合您的金额,一旦立案成功,您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到20万元的罚金,并将列入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作为永久信用不良客户公布于新闻媒体。您将受到最高法颁布的《限高令》的诸多约束,同时会对您子女就学,购置房产等大金额消费造成一定的制约。希望您不要自误!如在庭外调解期有诚意处理此案件请联系经办律师申请销案。亲友望告知,如有疑问可致电本机(勤恒律师事务所)这是真的假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揭阳)
提问时间:2017-07-11 13: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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