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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咨询

房产咨询 第十九条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我因房子归属问题进行了房产异议登记,并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了,
  请问;
  1 从法院立案之日起,异议登记就延续一直有效,直到案子宣判吗?
  2 房管局说:法院立案后,需要再对房产进行担保,房产异议登记才能延续一直有效,这样合理吗?恳请各位律师帮助指导,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xct(浙江)
提问时间:2012-08-09 11:5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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