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让对方向法院起诉。
追问:对方说把三个小孩叫一起,让他们对质,这能行吗,那个小孩说是我小孩推倒的,小孩说话可以作为证据吗?谢谢
回答:不可以作为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追问:那我们现在就让她家去法院起诉吗?那如果她们不愿意起诉,天天来纠缠,那我们怎么办,我们可以去派出所报案吗?还是直接去法院?谢谢
回答:可以去派出所报警处理,必要时,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追问:您好!那如果协商的话,是怎么协商?如果我们两家都没有任何证据,或者我们家一时也找不到证据,那该怎么办?谢谢
回答: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