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与分公司的劳务纠纷只能与总公司解决吗?
与分公司的劳务纠纷只能与总公司解决吗? 合同是跟总公司签的(外省),实际工作地是分公司(上海),现与实际工作地发生劳动纠纷,仲裁委表示,无法向分公司提起仲裁,因为个人和分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说是总公司与分公司是两个独立的公司,法人也不一样,如果需要仲裁,只能去总公司所在地或是注册地(都在外省,实际工作在上海)。那么像我这种情况,只能去外省市仲裁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inan……(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2-08-09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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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调取工商资料了么?
追问:调取的工商资料也是上海的分公司的,仲裁委的人员跟我说,我申请的被仲裁人是分公司,而合同是与总公司签订的,总公司与分公司是独立的公司,所以说我不能在上海申请仲裁,要去总公司所在地申请,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回答:其实也有在分公司所在地仲裁处理的。
追问:请问怎么样才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仲裁处理呢?是想办法调取总公司的工商资料,然后把总裁对象改成总公司吗?还是其他办法?因为跑到外省市真的很不方便。谢谢!
回答:这要结合个人详细情况的。
追问:我可以想办法把总公司的工商资料调取出来,然后把被仲裁对象改成总公司吗?这样子上海的仲裁委会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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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履行地可以作为仲裁受理地
追问:调取的工商资料也是上海的分公司的,仲裁委的人员跟我说,我申请的被仲裁人是分公司,而合同是与总公司签订的,总公司与分公司是独立的公司,所以说我不能在上海申请仲裁,要去总公司所在地申请,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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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合同咋签的。
追问:合同是跟总部签的,合同上也的确有写明,如发生纠纷,由总部所在地受理,那也就是我只能按照合同来办,必须去外省市申请仲裁了吗?
回答:按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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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实际履行地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是因为我把分公司当成被仲裁人了,而合同上的一方是总公司,所以不能受理吗?是不是被仲裁人改成公司总部就可以受理了呢?感谢!
回答:以总公司为被申请人。
追问:那我是不是必须要想办法把总公司的工商资料调取出来?
回答:对的,让你总公司哪边的同事或朋友帮忙调取。
追问:如果说这两家公司就是独立的公司,不存在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只是在签订合同上存在着一种合作的关系(这是仲裁委说的时候我个人理解下来的),这样我是否就无法在上海申请仲裁了?(目前我个人只知道他们两家是独立的公司,独立的法人,这是仲裁委的跟我说的)因为这两家的公司的抬头是不一样的
回答:两家独立的公司不能在上海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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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上海实际工作地对总公司提起劳动仲裁。
追问:这两家公司的抬头完全不一样,会不会是因为他们之间其实根本没什么关系,所以即使我对总公司提起仲裁,上海也不会受理?
回答:你需要证明在上海工作的事实,否则,上海不会受理。
追问:在上海工作是可以证明的,主要是仲裁委说,这两家是完全独立的公司,公司注册名字不一样,法人不一样,所以要要对总公司提出仲裁,且要去总公司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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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只能去总部所在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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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上海处理,建议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