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后两个小孩一人一个,离婚协议上是写清楚了男方付给女方每月三千的生活费
离婚后两个小孩一人一个,离婚协议上是写清楚了男方付给女方每月三千的生活费 离婚后两个小孩一人一个,离婚协议上是写清楚了男方付给女方每月三千的生活费,没有注明女方要承担判给男方小孩的生活费,现在男方生活费给的非常困难,拖延或者少付,遇到这种情况能不能强制执行,会不会因为女方没有承担男方小孩的生活费而法院不判强制执行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景德镇)
提问时间:2017-07-10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