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高一学生在晚上十点下晚自习后没有回家,直接跳河自尽,在当天下午五点多班主任曾没收了该学生的手机

高一学生在晚上十点下晚自习后没有回家,直接跳河自尽,在当天下午五点多班主任曾没收了该学生的手机 高一学生在晚上十点下晚自习后没有回家,直接跳河自尽,在当天下午五点多班主任曾没收了该学生的手机,学校对此事有责任吗?是否对该学生作一定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内蒙古-鄂尔多斯)
提问时间:2017-07-09 13:0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