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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通过成都某培训机构参加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协议规定考前预付4万元
2013年通过成都某培训机构参加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协议规定考前预付4万元 2013年通过成都某培训机构参加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协议规定考前预付4万元,考试通过拿到成绩合格证后付余款,如果不能通过考试,全额退款,现3、4年过去了,培训机构只退了1万元,余下的3万找了原经办人和培训机构负责人无数次,电话也联系很多次,对方均以资金紧张为由,一直拖着不付,现培训机构改名为劳务公司,法人代表没变,请问我能够通过到法院起诉获得余款3万的权利吗?是起诉劳务公司,同时可附带起诉经办人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心我(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7-07-08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