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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竞业限制协议第二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

竞业限制协议第二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 竞业限制协议第二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乙方不得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后提供同类服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按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或接任任何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第七条:乙方从甲方离职后承担竞业限制的期限为24个月,自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开始计算。第十一条: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为原告离职前12个月平均实发工资的25%。第十二条:甲方自乙方竞业限制生效后次月起于每月月底前向乙方本人账户的银行卡支付当月竞业限制补偿金。第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部分约定的竞业限制及其相关义务的,除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全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外,还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按本协议约定的全部竞业限制期间计算的竞业限制补偿费总额的10倍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需要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第十六条: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连续3个月未收到竞业限制补偿金时,经乙方书面告知甲方后,在合理的时间没有得到甲方回复的,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协议,乙方不再受竞业限制义务约束。乙方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不影响乙方向甲方主张支付此前未履行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权利。

这个协议是否合理有效,违约金金额是否过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7-07-07 10:5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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