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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之后的矛盾纠纷
非法同居之后的矛盾纠纷 母亲和父亲未离婚,但由于感情出问题分居多年,在此期间母亲和一离婚的叔叔产生感情并在母亲住的地方同居两个月,后来母亲觉得不适合还是提出分手,那叔叔就要索取母亲4000元,母亲不同意,他就找人来母亲家里拆空调拿东西,不过并未成功,因为母亲报警了。前天他还强迫母亲签下了2000元的欠条,说截至时间是5月底,真是太气人了。
其实在期间他除了给过母亲1000元,给母亲买过几件衣服,衣服也总的不超过500元,还在外公生病的时候买过药,其他未用到过他一分钱。平时开支吃喝都是母亲拿出来的,还给他的小孩买过自行车,给他家买过彩电,且给他交过房租。
我想问这2000元我们可以选者不给么?如果可以,在法律上我们有什么是占优势的? ----无奈的我很头疼,希望尽快得到律师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吴逸晓(浙江)
提问时间:2010-04-24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