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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处理

人身伤害处理 我一亲戚,遭对方几人殴打,对方并且使用钢管之类的武器,造成我亲戚多处骨折并有后遗症。可当初的验伤结果是轻微伤。当初已经有报警,可事情过去一年多点,警方却无处理。我查过,如果上法院一般需要在事情发生一年之内才有效。
1)对于该验伤报告可否提出重验?
2)如果使公安局来处理该事?是否已经过了上法庭的时间而不能用法院的形式来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chae……(广东)
提问时间:2012-08-07 22: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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