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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借钱给别人开店,借条上说到7月还清,盖的店里的章。

借钱给别人开店,借条上说到7月还清,盖的店里的章。 借钱给别人开店,借条上说到7月还清,盖的店里的章。8月与店主约好后去店里碰头说还款严重托拉的问题,发现店已经转手,并且盖的章是假的。这种情况可以告他诈骗吗,店主的身份证上的户籍是福建的,事情发生在苏州,债主户籍苏州,可以在苏州这边进行民事诉讼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yu……(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08-07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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