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2011年 帮朋友在信用社借款担保。1万6千元。朋友没还 银行今年起诉了
这是可以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如果在保证期间内,你就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超过保证期间,你就不用担责任了。
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你们之间的担保合同是什么性质的?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这是可以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你好,
你是否有责任需看合同。
借款合同如何约定
可以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