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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在期间男方挣到钱都交给他母亲,说是给他还债,对家庭小孩什么都不负责

婚姻存在期间男方挣到钱都交给他母亲,说是给他还债,对家庭小孩什么都不负责 婚姻存在期间男方挣到钱都交给他母亲,说是给他还债,对家庭小孩什么都不负责,六七年前说欠十来万,现在女方提出离婚他说还欠十万要一人一半,其实这钱还清了他也承认了,但他写下这样的协议女方不签字就不同意离婚,这样的协议成立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7-07-05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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