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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合同纠纷

小产权房合同纠纷 06年村委会卖房,而且放贷借给我一少半房款,我06年发现房价在涨,我是想装修好后再卖出去的,但是村委会与我有矛盾,不让我卖了,也不给我水,我07年告他给水,判定给水,也不给我,直到09年12月,我跟他在严重交涉下,他才给我水,并要求我补齐四年的物业费和没有享受过也要交的供暖费.四年下来,他也不主张要房款,12年他第一次告我借贷纷纷,我辩称他借贷关系不成立,法院把他驳回.紧接着第二次村委会以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让我还钱,我辩称案由不成立,因为这是小产权房.他现在又变更诉讼请求了,说根据此合同第五条规定,不付房款,就要求我腾房.我认为06年你就不给我房本,你不让我卖,不让我住,自己先违约,反倒让我腾房,但看现在情形,村委会又不说合同无效,不知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09(北京)
提问时间:2012-08-07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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