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快三年,有一个女孩,结婚的时候南方给的彩礼10万女方户
一般不需要返还的
彩礼属于女方的。
一般返还不了。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彩礼系基于男女双方缔结婚姻为目的,而由男方给予女方的一定钱款。
如果双方婚姻关系存续很短,在离婚的时候男方主张彩礼返还的,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判定具体返还给男方的金额。
这种情况彩礼一般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不需返还,没有的,可要求返还,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建议诉讼处理。
办理登记且共同生活过,一般不予返还彩礼,除非婚前彩礼给付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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