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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有一处荒山,2004年退耕还林时村干部未经村民集体同意将这处荒山承包于邻村个人

我们村有一处荒山,2004年退耕还林时村干部未经村民集体同意将这处荒山承包于邻村个人 我们村有一处荒山,2004年退耕还林时村干部未经村民集体同意将这处荒山承包于邻村个人。现在市上支持修建光伏电厂,此承包人又未通过村民集体同意毁林建光伏电厂
请问:
1.此人未经村民集体同意的退耕还林承包合同是否合法?
2.即使合法现在修光电厂改变土地用途,我们是否有权利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3.如果不合法,他们是否属于违法施工?
4.我们是否有权利阻止毁林修光伏电厂并要求复原和赔偿我们相应的损失?
5.假如市上要求配合实施市上建光伏电厂项目,我们是否有权利拒绝。
希望热心律师能帮助解答,并给予指导,让我们村民不受欺负。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延安)
提问时间:2017-07-03 21:1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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