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夫妻在外打工时,丈夫瞒着妻子欠下近20万的债,夫妻双方有一辆贷款的车
这是可以按照实际欠款来要求实际欠款人来偿还的。
不知情并且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女方不承担
女方没有签字、不知情并且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女方不承担
需要证明没用于家庭生活。
按合同约定处理的
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不算共同债务
你好,需要分析债务的欠款原因和使用情况,建议根据实际事实详细咨询律师。
共同债务原则上共同承担,但如果有证据证明没用于共同生活,可以不用承担。
建议你当面或是来电咨询,你的问题较多,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内容,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快速、方便、简单。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特点就是程序复杂、时间漫长,第一次诉讼还可能离不掉,需要二次诉讼。
结婚后你们双方无论谁向他人借钱,在法律上都视为你们夫妻双方借的钱,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一人还一半,例外:借钱的人自己把钱花光了,且没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如果另一方已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的,可以向其追偿索偿还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