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三级企业受到代理机构的歧视、排斥
三级企业受到代理机构的歧视、排斥 原先的招标公告是要求三级资质以上企业,但是在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出现明显的排斥、歧视三级企业,比如:1.资质条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的企业得5分,贰级的企业得4分,叁级的企业得3分。
2.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得7分,小于1000万元得4分,
3.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经理为本单位的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得12分,贰级得8分。
4.工程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得8分,工程师职称得4分。
因为苛刻的条件要求,使得三级企业根本无法达到评标要求,根本没机会进入评标,也与招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相违背。
我想律师能否给我们一些法律意见,让我们用法律途径维护我们三级企业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xjian……(广西)
提问时间:2010-04-24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