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老婆骑电动车接上幼儿园的女儿放学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女儿4岁半
你好,这属于交通事故,如果你们在县城居住和生活超过一年,可以按照湖北省城镇居民的标准来进行赔偿。建议请律师帮助,代理索赔,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您好!因为交通事故的赔偿涉及到多个项目,不能单一的评判说要用哪里的标准。一般费用由伤残补助费,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您老婆肯定是有误工费的,但是需要可以证明的证据,至于护理费,一般是按照住院的时间计算护理费,但是您如果有证据证明在出院之后,仍支出有护理费也可以支持。现在您老婆孩子的病情如何?有没有做伤残鉴定?因为您的表述不是很清晰,建议您直接来电咨询或者一对一咨询,方便了解案情,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鉴定伤残后起诉对方赔偿
做伤残鉴定后,再确定赔偿数额。
按城镇标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