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通讯
手机欠费问题
手机欠费问题 我有一个手机号码,03年的时候转给他人使用,未办理过户手续.昨天收到缴清欠费及滞纳金的通知,说是2005年11月至2006年1月欠费.但是该号码目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而且核查资料也是当初我登记的资料.这种情况移动公司收取我的欠费是否合理?如果欠费自动消号后,下一个使用该号码的用户资料是否不应该再是我的身份?2006年1月就欠费消号的手机号码,到了2008年11月30号才来收取欠费和滞纳金是否有依据?我是说除了移动公司的霸王条款外?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不是HR(四川-自贡)
提问时间:2008-11-29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