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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年薪定数额形式的。后来公司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

我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年薪定数额形式的。后来公司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 我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年薪定数额形式的。后来公司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缴纳了12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年底未发生安全事故则两倍返还。今年风险抵押金返还后,最近公司又说我签的合同是工资定额的,不参与公司其他的工资调整,安全风险抵押金两倍返还部分要退还给公司。这样合理吗?
公司称是,财务审计,说安全风险抵押金是工资总额的一部分,我的固定年薪中应包含该部分费用,我的劳动合同中确实写明不再参与公司的其他工资调整。所以,公司以此为由,对我的工资进行核算,要求退还这部分安全风险抵押金。如果说,我不需要退还,有法律依据吗?我不清楚这个,没有根由与公司谈判交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百色)
提问时间:2017-06-30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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