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程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程 各位:我老家是江苏的,我老公是湖北的,现我两人均在深圳上班,2011年12月份登记的结婚证,现已怀孕三个多月,在深圳医院检查时,医生让提供“深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就通知老家的人给办理(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都寄回老家了,老家计划生又说让我在深圳办个“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办好也寄回我老家了,可老家计生办又说再让我老公的户口所在地开个三级证明,证明我本人目前是属于我老公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办管理,可我老办老家计生办又说我的户口没有转移过去不办理,请问让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这项要求吗???恳求各位帮忙解答下,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静美(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2-08-06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