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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无房产证的商品房法院如何判决

无房产证的商品房法院如何判决 一、已调解过一次,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房产谈不拢。结婚证日期前购买的商品按歇房尚未领取房产证,商品房预售合同为双方的名字【签订日期为结婚证之前】,房地产抵押合同为双方的名字【签订日期为结婚证之前】,付房款的全额发票联与办证联上是双方的名字【日期为结婚证之后】,但定金发票是结婚证之前男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般而论,法院会如何裁决?
补充:1.所有关于付款的交易记录通过女方办的银行卡,但现已是睡眠卡,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说无法查到交易明细记录2.购房时,男方有申请公积金
二、婚姻年限为四年,男方已失业在家三年,并有暴力,且有婚姻协议书一份及保证书二份【大致内容:说男人应当有责任感出去工作维持家庭生活,发生争吵不得打女方,否则放弃房产等】,和被打时女方自行拍的照片为证,且有男方领取的失业金记录为证,请问婚姻协议书和保证书具备法律效用吗?如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三、男方有银屑病在法庭上可以说明吗?说了会多分财产给男方吗?离婚的程序究竟需要多长时间?三个月?六个月?一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s_(上海-崇明县)
提问时间:2012-08-06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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