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高中生,我虽然有父亲但跟没父亲一样,我的生活花费一直是母亲提供
血缘关系,无法解除。
您好,这个没办法解除
你好,父母子女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结束的,但是,如果依照法律程序或法律规定,父母子女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解除的。这些情况是:
1、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据此,将子女送养他人后,生父母便不再对该子女负抚养教育的义务,该子女成人独立后,对自己的生父母也不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同样,生子女与亲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同胞兄弟姐妹之间也没有了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2、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自动恢复,与其他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恢复。
3、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是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结婚而形成的,因此,也因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离婚而解除。
无法解除,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你好,很遗憾,解除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