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欠款纠纷

欠款纠纷 因本人出租房屋给租客做仓库,租期为二年2011.05到2013.05,租金每年按二次付清,现因租客以各种理由拖欠三个月租金不肯交,因今天大吵大闹租客只愿付这三个月的租金,本人不同意,想让她付下半年的,租完今年底就可让其走,请问这样是否合理??谢谢 本合同为手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mf的家(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2-08-06 17:2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