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买家余款还未付清,便要求先办理过户手续,写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买家余款还未付清,便要求先办理过户手续,写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是卖家,当时签订买卖合同上是注明分三笔房款,第一笔首付款70万(已给),第二笔80万(未给),最后一笔120万(未给)(120万是买家需要商贷的),现买家急着让我在5月1日前就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中介说过了五一新政策就出来了,可能会影响到买家贷款,不知道是利率问题还是什么),但是80万要在6月1日才能给我,买家愿意写欠条,请问此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买家到了6月1日不还这80万,我是否可以起诉,是否可以讨回这80万?

另:买家没有其他房子可做抵押,那请问,既然房产已经改成她的名字了,那她买下的这套房子不就可以做抵押了吗?到时如果买家还不出80万,法院是否会判,让她的房子拍卖掉来还这笔款呢?

如果写欠条,我最后写,在*月*日之前全额无息偿还,否则每逾期一日,买家需承担百分之伍的滞纳金,这样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aplay(上海-卢湾区)
提问时间:2010-04-23 16:53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