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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事情发生于17年6月10日,我与修理工在修车,来一醉酒男子

你好律师:事情发生于17年6月10日,我与修理工在修车,来一醉酒男子 你好律师:事情发生于17年6月10日,我与修理工在修车,来一醉酒男子,我们俩人与醉酒男子都不认识,醉酒男子先骂我,后用手指点我前胸,后醉酒男子用它自己肩膀撞我肩膀,我说我们在修车便用我的右手示意它靠边,这没你的事。这时它抓住我的右手腕子,拧掰我大手指,我疼本能往回一拉,醉酒男子没站稳摔倒在地,起来后与我纠缠,后我报警,它说我打他了,事后警察告诉我说该醉酒男子鼻子两处骨折,眉骨一处骨折。已经鉴定轻伤(这个人近视眼)眉骨可能是摔的时候眼镜搁的。我要对此事负责吗?我会判刑多久?还是赔钱?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7-06-26 14:4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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