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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10日,我骑着电动摩托车戴着我老婆,被后面的小货车轧实线进入非机动车道

今年4月10日,我骑着电动摩托车戴着我老婆,被后面的小货车轧实线进入非机动车道 今年4月10日,我骑着电动摩托车戴着我老婆,被后面的小货车轧实线进入非机动车道,从左侧刮撞把我和我老婆撞倒在地,当事人立即叫120送到了长沙正和骨科医院,由于我老婆不习惯医院环境只住院三天就出院了。张司机态度还算友好,3000多医药费他全支付了。我们刚出院的第二天,他要我们配合去雨花区交警支队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他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我就想不通,明明他撞的我,他应负全责呀?交警同志说我不能搭人,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惟楚满分部数学组:李细田(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7-06-25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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