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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995年6月按单位分房政策分得单位1号附7号房并购买该房伎用权

我于1995年6月按单位分房政策分得单位1号附7号房并购买该房伎用权 我于1995年6月按单位分房政策分得单位1号附7号房并购买该房伎用权,2000年10月,按单位政策,前妻购得相邻1号附8号房,单位在我夲人不将该二房伎用权置于前妻名下,牫们于2004年协议离婚,1号附7号归我使用,1号附8号归前妻使用。现该地块要拆迁,单位将上述房屋登记在前妻名下予以确认,我该怎样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7-06-25 07:3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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