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法院是否可以根据房管局的裁决报告进行强制拆迁?
法院是否可以根据房管局的裁决报告进行强制拆迁? 在动迁过程中,拆迁公司向区房管局申请裁决,房管局接受并下达了裁决通知,要求我们居民在收到裁决报告后16日内搬离房屋,请问法院是否可以根据房管局的裁决报告对居民进行强制拆迁?作为居民应该怎样保护好自己的权利,面对这样的情况,居民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和行动?是否可以拒拆?请了解情况的朋友们帮忙指点迷津,不胜感,谢谢! 如果可以强迁,那为什么还有哪么多钉子户?我们居住的地块动迁人是上海是静安区土地开发管理中心,拆迁实施单位是上海安兴动迁公司,这次裁决机关是上海市静安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在这里拆迁人是裁决机关的下属事业单位,这样就等同于,运动员和裁判都是一家人,是否合法?另外,我也一直没在网上查到他们动迁许可证的延期公告,因为前面的动迁许可证已经在2008/1/18过期了。而且问了动迁组,他们也一直推脱,没有提供。面对这样的问题,我又改如何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原因jade(上海-静安区)
提问时间:2008-11-28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