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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法院对造成他人身体及精神伤害的如何处罚?

法院对造成他人身体及精神伤害的如何处罚? 我妈妈在街上与一名男子发生言语纠纷,后该男子用拳袭击我妈妈鼻子胸口等多处。我妈妈后到派出所配合验伤。经警察初步调查,该男子系湖南人,身无分文,身上也没有任何证件。如果起诉该男子,他会得到什么惩罚?能否联系其家乡派出所并将其待会家乡拘留或服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西边日出(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17-06-23 10:3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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