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国安
交警违法执法,坑害百姓
交警违法执法,坑害百姓 交警违法执法!!!(鹤壁所见)
目前,交警执法中存在一些现象,本人觉得是一种违法执法,坑害百姓行为!希望执法监督机关能给与解答,处理
现象一:执法随意性。对当事人的处罚随意性!平时一个样,专项行动一个样!比如,前段的专项整顿行动,为了显示威力和成效,认为设定拘留指标!对违章当事人(以无证驾驶为例)除了罚款,一律给予拘留!而平时大多以罚款为主。
现象二:随意收取当事人费用!如南站派出所在调查当事人时,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收取当事人所谓信息采集费100元!而据我所知,有些区域收取的是50元,县里的是20元,有些地方不收取此费用。请问,执法调查,哪条哪款规定要收取当事人此项费用?!
现象三:拘留所黑!收取被拘留人每天15元生活费而每餐只给一碗黄面汤一个馍,或一碗白水汤面条!(成本恐怕不到5元钱!)请问,被拘留人是犯人吗?!被关押不说,还受此待遇,这是谁给的权力?!更有甚者,要想探望被拘留人要交60元探望费!然后所里给被拘留人加个菜!黑道何种程度!!!
现象四:违法收取当事人停车费!交警执法属行政执法行为,保存查扣涉案物品该当事人买单保存费吗?!更有甚者,停车场方面趁火打劫!不仅随意收取高额保存费,还多算天数!存2天,却要收取3天费用!真是趁火打劫。为虎作伥!!!可恶!可恨!!!
现象五:随意关押、限制当事人通讯自由。当事人只是一般违法人,而非犯人吧?对当事人随意关押,没收通讯工具限止当事人通讯法律依据何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荡涤人间(河南-鹤壁)
提问时间:2012-08-06 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