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二级伤残,员工故意伤害谁之过!
二级伤残,员工故意伤害谁之过! 受害人为本人父亲,今年54周岁,于上海某民营企业担任保安,2012年07月因公司内员工A某欲将公司财产带离公司,经过门卫处时父亲为保护公司财产流失,将物品没收并交还公司,A某咒骂后即返回住处,两日后是个周末,父亲前往门卫处与同事闲聊(非工作时间),A某经过门卫处时发现父亲在里面,遂进行咒骂,双方发生口角,A某将桌面上挂锁(约0.25KG)掷向父亲私处,遂离开(事发公司承诺内部解决此事,并让父亲不要报警,如果报警公司不予以解决)···父亲疼痛难忍后前往医院进行治疗并回家进行6天的休养,回司后,公司并不予以处理此事并告知父亲事情已发生1周,报警也没有用了,让父亲自行解决受伤期间的医药误工费,并将父亲调离保安职务,进行环卫工作,此时父亲病痛并未痊愈,不能从事此项劳动,公司声明若不想从事此劳动,可自行离职,员工A在此期间与其妻子对父亲的人格进行辱骂,对本人父亲的身心造成很大的伤害,二日前,父亲复诊,医院出具阴茎二级伤残证明,请问各位知法人事,我们该如何维护个人安全,该如何进行民事述颂!!!希望在这样一个公正的地方诸位可以为受伤害的个人讨回公道,十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房野野(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08-05 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