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公司负责人及其唆使之人对我的如此做法是否侵犯了我的权益?
公司负责人及其唆使之人对我的如此做法是否侵犯了我的权益? 您好:
前不久我通过匿名和实名(实名要求劳动部门保密)方式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我们厂有发生侵犯职工权益的违法违规事情。后来公司老板通过社会上的关系知道我就是举报人,之后把我开除了并拒绝支付我所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也并且向公司全体职工和同行业企业通报了我是举报人,说我的坏话,如此一来我工作没找到也把我的“名誉”给毁了。请问被我据实举报的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到处宣扬我的“劣迹”行为,侵犯了我的哪些权益?我应该怎么做?
同时,公司也在劳动局那里得知我也曾到此局去举报过我的前任公司,并连同此事也向公司和同行业公司宣扬。这又该怎么办?我是否可以要求拿出证据,拿不出就是”诽谤、造谣“去法院起诉??反之如果公司说是劳动局说的,我也应该怎么办?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jxsnw……(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2-08-05 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