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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你好。

你好。 我于2016年十月租了一套房子,交了半年房费1500元,还有1000元押金,由于房屋年久失修,住进去半个月天天跳闸,没办法住人。没有办法又重新租了一套房子。原来的房东因为怕租不出去耽误她收采暖费,所以不给我退这些费用。后来我打听她于十一月份就把房子又租出去了。所以现在我想要回我的这些钱,请问我的要求合理吗,如果合理我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ongye……(宁夏-石嘴山)
提问时间:2017-06-20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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