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客户倒闭,业务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客户倒闭,业务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在一家贸易公司做业务员,2010年所做一客户,当初谈的是月结30天,前两次货款正常,后面货款不正常,也就及时停止交货了,总欠款6万多,后来断断续续有付一部分货款,现在还欠差不多4万元,(本来有收一张期票,但期票是客户的客户转一手过来的,到期后支票无法入帐,原因为对方帐号被冻结).本人从2010年起一直电话要款,当中上门也去过几次,但客户都说没钱付,直到2012年6月底,客户委托律师申请破产,由律师主持调解.客户总资产约150万元,应付350万多.付完员工工资,租金,税收,到供应商后应当所剩无几.至此公司认为货款已收不回来,认为我负有欠缺追回货款的责任,要我承担总货款的40%.从我的工资里扣.此事合理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lf680……(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8-04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