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选举, 村支委的人有权优先进入村委吗?
你好!
1、支委成员没有没有优先权。
2、村委会选举得票多者当选。
3、无故淘汰村民选举的排名第6位的候选人违法。
4、如果无故淘汰排名第6位的候选人,可以向乡政府、县政府反映,存在违法犯罪的,可以向纪委、检察院举报、控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湖南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全村过半数以上的村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人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如遇获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的当选人名额少于应选人名额时,可以在没有当选的正式候选人中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数的1/3。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
没有此类规定。
支委成员没有优先权
你好,没有的,应当按票数多少顺序决定
你好!
1、支委成员没有优先权。
2、可以实行末尾淘汰制,让得票多的人进入入选名额。 我的补充: 2017-06-19 12:47
法律依据《湖南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全村过半数以上的村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人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如遇获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是的。
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以得票多的当选
你好
并不是淘汰第六位候选人,而是已经过半数的被选人通过选举,而未通过半数的两位候选人再进行一次差额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
1、村委会选举,应该按照选举法的规定,任何人没有优先权,不能淘汰第6名超过半数的村民;2、排名最后是党的书记也不能入选的。
没有,按照票数确定。
看票数
村委会选举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符合本村村民资格的选民,均可参选。
选举与被选举权,人人平等。
你好,没有的,村民平等,一人一票
答:没有优先权。票高者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