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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弟弟经营一家废品收购店,由于收购废铜线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律师您好!我弟弟经营一家废品收购店,由于收购废铜线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律师您好!我弟弟经营一家废品收购店,由于收购废铜线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但他在缓刑期还差10天时,被当地派出所拘传后,于当天傍晚释放。据事后了解,原来他和同行的一位朋友,在一个星期前的晚上在修高速公路的一个项目部的小老板那里买了五捆钢筋卖给了建,事后第二天被项目部发现并报警了。现在他们赃款已退,钢筋已拉回项且部,但他那同行的朋友和那小老板仍被拘留在看守所。据了解那小老板诚认自己盗窃。我弟的朋友是与买方和卖方联系的但我弟帮忙联系了一张随车吊并分得赃款1万多元。我弟在释放后的一段时间派出所的又找他做了指认现场,辩认人和签了钢筋价钱的监定书。现在他那朋友基本上定性为销赃了。我弟问派出所他在这件事中还会有什么问题时,派出所的说叫他回去等结果,看检察院会不会起诉他。我想问下我弟在这一事中会不会被检察院起诉和再次收监?另说明一下,他们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的,另外还要求拉出了工地才付的款。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云南-思茅)
提问时间:2017-06-17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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