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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通知 案 号:(2017)鄂民 武初字第01125号民事

判决通知 案 号:(2017)鄂民 武初字第01125号民事 判决通知
案 号:(2017)鄂民 武初字第01125号民事裁定书
案 由:贷款恶意拖欠
被 告:刘xx
被告证人:刘洪  
原告:中国平安
 关于当事人在中国平安的案件06月13日下午3点开庭,被告人以及被告证人均未出庭。已按照缺席审判处理。
法院将启用强制执行程序------
1.法院将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保全夫妻双方名下私人资产。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至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判决书。直系亲属需要携带家庭户口本原件。
3.执行期间,若当事人包含夫妻双方财产自行转移,将保全所有涉及账户及财产。情节严重,刑期加倍处理。
4.个人征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删除。
在2个工作日之内,需当事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至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若对判决不服,在2个工作日之内你可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材料和缴纳上诉费用,实行上诉。2天后,我方法务处所将把刑事责任追究书以及你恶意贷款拖欠的证据材料寄往你的户籍派出所,由经侦队实行上门抓捕或网上追逃。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我方法务处:18872254453



老师们,怎么判断真假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7-06-15 21:17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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