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房产科陷我欠费导致流产
房产科陷我欠费导致流产 您好,我在06年买了一室,二手住房,前房主所欠费用均已结清,还打了证明,此证明会计存根,06年底变更为私产。09年10月中旬因集中供热并网,会计说因我没有证明(清欠)存根,06年以前所欠费用共计9800多均由我一人承担,要么就让我找原房主。我妈去问让我妈拿上一年的供热收据,我妈拿去了又说不好使,支我妈2次导致脚骨裂。我要查过户底卡,他每次都让我从8点等12点,下午也让我去,支了我13次,最后说没找到,去房产每次的路程来回40多分钟,为找原房主我还到原房主身份证登记小区及单位去找过没找到。最后我告诉他我怀孕了,要是流产就由他们负责,他们只好又从底卡里找出当时的清欠存根,11月1日给我清了帐。结果,11月份我流产了,因当时不懂,以为痔疮,最后听同学确认后11月19号去做的检查,医院确认流产。这件事我可以起诉吗?能得到多少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hwlhw(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0-04-21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