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房产科陷我欠费导致流产

房产科陷我欠费导致流产 您好,我在06年买了一室,二手住房,前房主所欠费用均已结清,还打了证明,此证明会计存根,06年底变更为私产。09年10月中旬因集中供热并网,会计说因我没有证明(清欠)存根,06年以前所欠费用共计9800多均由我一人承担,要么就让我找原房主。我妈去问让我妈拿上一年的供热收据,我妈拿去了又说不好使,支我妈2次导致脚骨裂。我要查过户底卡,他每次都让我从8点等12点,下午也让我去,支了我13次,最后说没找到,去房产每次的路程来回40多分钟,为找原房主我还到原房主身份证登记小区及单位去找过没找到。最后我告诉他我怀孕了,要是流产就由他们负责,他们只好又从底卡里找出当时的清欠存根,11月1日给我清了帐。结果,11月份我流产了,因当时不懂,以为痔疮,最后听同学确认后11月19号去做的检查,医院确认流产。这件事我可以起诉吗?能得到多少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hwlhw(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0-04-21 12:5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