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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没签合同找二房东租房,相处不融洽搬走,剩余房租和押金能要回来吗?

没签合同找二房东租房,相处不融洽搬走,剩余房租和押金能要回来吗? 4月15日入住,找的二房东交了押一付三,没签合同也没说明要住多久,后来发现空调是坏的(二房东未提前告知)且与对方作息、生活习惯不一致,相处不融洽,遂在6月11日搬走(本人有提前告知二房东)。后来告诉二房东说,6月12号至6月30号的押金我不要了,只让他把押金退给我。二房东拒绝,说我提前搬走,押金和6月剩余房租一分钱都不退。请问合理吗,我能否要回?(日后依旧在网上发布转租信息,但有意向者得知空调是坏的便没意向了,二房东拒绝出钱修空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毅1991(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7-06-15 15:0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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