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十岁宝宝在学校被同学绊倒,把门牙摔断两颗,怎么理赔
可以向侵权者监护人和学校主张赔偿责任
对方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