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静升嫁尽林头,去年起诉离的婚,第二次法院判决离婚,我提出诉讼请求:1
个人衣物是可以拿回的。
你好!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的衣物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可以拿回。
可以的
专业婚姻家事田律师:你好,个人生活用品及衣物是属于你所有的,你可以拿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