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一审败诉的产品质量官司,请大家来参考参考二审能否挽回局面
一审败诉的产品质量官司,请大家来参考参考二审能否挽回局面 一、事情的经过如下:2010年8月1日,我购买了一两小轿车,8月4日去车检中心上牌,车开过去后就走车检中心的流程,拍照完就选牌,交购置税,领取临时牌照等,也没有所谓的检测。8月5日早晨驾驶小汽车出去正常行使,与占道行使到机动车道的电单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单车右拐碰到路基,电单车驾驶人后脑着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小汽车被拖走做车检,第一次检测显示制动不合格,我认为是新车,而且没有发生激烈碰撞,只是挂到点油漆,不可能造成制动不合格,况且是新车,心里不服气,于是申请第二次车检。第二次车检是在一个更加有权威性的车检站,结果依然显示车辆制动不合格。我当时在想一个问题,难道新买的车出厂就质量不合格?
三、交警队最后对这次事故进行认定,事故责任书“1.驾驶不合格机动车上路,根据中华人民...;2.小汽车驾驶者某某不避让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而借道行使的电单车某某,根据中华人民...”。于是我被判定为全责。接到事故认定书的那天,也就进去了。人家占机动车道没一点责任,我正常行使就叫不避让,当时发生刮碰时我就刹车了,车确实没有立马停住。
四、出来后,一纸诉状把小汽车经销商与生产厂家一并告上法庭。告的是产品质量与消费者权益这一类的。结果是法院根据2010年8月4日上牌时的一份车检报告,那份新车上牌时的车检报告显示这个车一点毛病都没有,法院不认可交警队后面做的两份车检报告,说那是碰撞事故后,车损报告,不能根据此报告来定小汽车的质量有问题。于是我败诉。
五、老天没睁眼,我进去是因为交警队的那份事故认定书,上面就可以拿事故后的车认定为“不合格”来判我的全责,不然也只是一半责任,或者说是主要责任,赔偿也不可能那么那么多。而法院却不认可这两份可以判全责的车检报告。真实的情况是,车子只是被刮掉一点油漆,连铁皮都没伤到。
六、请问各位良心律师,这种案子算什么?如果我还要继续告,还要走司法程序,那么告到上一级法院还有没有可能胜诉?胜诉几率有多大?
七、法院并不是否定那份事故认定书,并且故意回避这份事故认定书,避重就轻只说车没问题,请问这样的结果是否在解释交警队当时下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错误的?对于这种事情,各位有经验的律师朋友有没有好的思路,包括以前有处理过同类案件的律师朋友,请正解!拜谢
八、这种案子如果僵持下去,请问我可以往电视台,包括央视的法治频道呈送吗?这样做是否有意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uang……(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8-02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