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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晚上喝酒后到一人家里理论之前的一些矛盾,发生了争吵

6月13日晚上喝酒后到一人家里理论之前的一些矛盾,发生了争吵 6月13日晚上喝酒后到一人家里理论之前的一些矛盾,发生了争吵,我先动手打了对方一拳,随即就打了起来,之后对方用院子里放的一把铁铲把我胳膊划伤了,伤口比较深,断了一根筋。请问我应该要求对方怎么赔偿我?对方是否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梦染山河(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7-06-14 15:1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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